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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部门
1、主办部门:土地利用规划科
2、协办部门:耕地地籍(测绘)管理科、土地利用管理科
二、依据
1、《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(2004)27号令)
三、工作时限
(一)总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(二)内部各办文环节工作时限:
1、收文“窗口”工作时限:自受理当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录入办文系统。
2、主办部门工作时限:
(1)自收到“窗口”递文起5个工作日内,办理完毕相应事务,拟写初审意见,分送局相关股室审查。
(2)局相关科室工作时限:自收到递文起3个工作日内,提出意见。
(3)局相关科室意见汇总后,主办部门2个工作日内,办理完相应事务,呈分管领导签批。
(4)分管领导工作时限:自收到递文起1个工作日内“签批意见”。
(5)自收到局领导“签批意见”起2个工作日内,办理完毕局领导“签批意见”。
(6)办理结果核对及打印工作时限:自收到递文起1个工作日内发文(证)。
四、申报资料与标准
1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;
2、用地预审申请报告,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、拟选址情况、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、补充耕地初步方案;
3、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建设项目用地专题报告;
4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);
5、规划选址意见书;6、需核准(或备案)项目,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意见;
7、 其他办文需提交的常规性文件。
五、办理结果
1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步意见,报市局、省厅批准。
2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。
六、本资料来源于迪庆国土资源局网站,具体办理事项请以行政部门要求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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